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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叫停保险公司过度营销诱导消费 首月1元”营销谢幕

“首月1元”“1元升级”等花式宣传语吸引流量的同时,投诉量也居高不下。而今,随着监管重锤接连落下,在互联网保险领域,该互联网式宣传将慢慢淡出大众视野。

继银保监会开展互联网保险“大扫除”后,8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银保监局下发《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同时,还将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处理不当营销宣传广告。

别了,“首月X元”套路营销

“首月1元”等投诉信息屡见不鲜。北京商报记者从黑猫投诉平台获悉,有人点击手机弹屏广告却不小心投保一份“首月1元”的保险,有人扫码共享单车二维码后却被“保险”…… 一时间,关于花式宣传打合规营销擦边球的讨论甚嚣尘上。尤其在去年12月,银保监会通报批评多家公司的“首月零元”宣传后,更是将该模式推向风口浪尖。

“在竞争不断加剧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互联网保险公司想尽办法留住客户,有的公司会通过首月花一块钱,在15天犹豫期内让投保人感受不到保费的压力。投保成本低,让消费者投保前看起来挺实惠的,获取了用户,尝到了甜头。于是各个公司开始竞相推出。”对类似互联网营销广告,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如是表示。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和养老金研究中心总监朱俊生也表示,互联网企业习惯用这种方式营销,用到保险行业来说就会带来争议,有可能让消费者在消费的时候以为好像很便宜,有便宜不占白不占,某种程度上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不利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不少消费者便反映,本以为得到实惠,实际情况却是“付费的午餐”。以某产品为例,在宣传页面显示“限时特惠 首月立减**元”等内容,实际是首月不收取保费,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

8月中旬,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管理、销售管理、理赔管理、信息安全等乱象频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销售误导、强制搭售、费用虚高、违规经营和用户信息泄露等突出问题。而针对部分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等突出问题,此次北京银保监局更是发大招,直接全面叫停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京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营销宣传广告。

具体来看,《通知》所指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自营网络平台以外,通过网站、网页、应用程序、通信短信息等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其他形式,面向北京地区消费者开展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商业宣传推广活动。同时,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应当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营销宣传内容应当由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统一制作,清晰准确,营销宣传内容应当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

《通知》强调,自下发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全面停止在北京地区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实物抽奖”“限时停售”等诱导、误导性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著、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常态化监测+惩罚机制根治乱象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叠加疫情影响,互联网保险市场在取得高速增长。数据显示,2011-2020年互联网保险总保费实现65%的复合增长率。2020年全行业总共146家保险公司经办互联网保险业务,财产险公司74家,人身险公司72家,全年实现保费2980亿元,增长10%,占行业总保费6%以上。

对正处于转型期的保险业而言,互联网保险重要性不言而喻。疾驰下互联网保险保费激增却伴有暗礁丛生,正如业内人士所言,违反保险监管规定的销售方式,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市场形象,妨碍公司后期的发展。而且,多家保险机构采用这种销售方式会给保险行业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不符合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朱俊生表示,一个成熟的市场是由成熟的保险公司、成熟的消费者组成。对于企业来说,不应追求短期利益,险企加强自律,以客户为中心,消费者为导向。出现被监管的情况,是市场不愿看到的。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应当统一管理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建立营销宣传内容制作、审核、发布、效果评估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本通知要求建立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管理台账(以下简称“管理台账”),未纳入管理台账进行管理的营销宣传广告不得发布。

同时,为了及时掌握市场动态,遏制住误导式宣传火苗,北京银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全面评估在京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合规性,明确整改处理措施,逐一登记至管理台账,并于2021年9月10日前报告该局,相关管理制度一并报告。自2022年一季度起,各机构应于每季度前10日内报告上季度管理台账。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各机构管理台账,持续加强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的日常监测,对存在误导风险隐患、投诉率较高、违反保险监管法律法规等问题的营销宣传活动,依法采取限期改正等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而对于消费者该如何在“陷阱环绕”的网络之间“擦亮眼”防掉坑,朱俊生建议,对于消费者自身来说,应提高保险知识基本素养,从而提升分辨能力,在做投保决策时有更多的权衡。王国军也表示,消费者应该了解保险知识,做个聪明的消费者,并且通过比较保障范围、金额、风险是否和自身相匹配、费率来按需购买。

北京银保监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时,务必树立理性消费理念,仔细、全面了解保险产品条款,在畅享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消费便利同时,审慎点击、确认相关内容,理性投保,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陈婷婷实习记者 胡永新)

关键词: 叫停 保险公司 过度营销 诱导消费 首月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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